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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乌有人曝光“小三”照片!警方找到陈某……

更新时间:2024-08-22点击次数:

  网络暴力信息,是指通过网络发布的侮辱谩骂、造谣诽谤、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、贬低歧视、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。

  网络暴力主要表现为网络谣言攻击、网络语言攻击和“人肉搜索”等形式,社会危害突出。

  施暴者贬低他人人格,损害他人名誉,可能造成他人“社会性死亡”甚至精神失常、自杀等严重后果,涉嫌侮辱、诽谤、寻衅滋事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多种违法犯罪。

  为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,全市公安网安部门积极响应公安部“打击整治网络谣言”工作部署,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、网络暴力的打击力度,有效净化网络环境。

  近日,寻乌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散布不实信息,对他人进行侮辱、诽谤的网络暴力案件。

  2023年12月底,寻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刘某举报称:有人在某网络社交平台上公然对我进行侮辱、诽谤,说我是小三。接报后,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。

  经查,陈某在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,怀疑刘某是小三,插足婚姻,导致其与丈夫离婚。陈某遂通过自己的网络社交平台账号曝光“小三”刘某的照片。

  经批评教育,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侵害了刘某的名誉,对其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困扰。对此,陈某积极赔礼道歉并主动删除不实信息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:

  3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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